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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南(西)外环高速日常绿化保养与路面保洁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8

南昌南(西)外环高速日常绿化保养与路面保洁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投招[202349 

1. 招标条件

南昌南(西)外环高速日常绿化保养与路面保洁养护项目南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立项,所需资金已落实。现招标人委托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昌西外环高速公路起于南昌北枢纽互通,终点结南外环高速公路,长约41公里,沥青路面,双向六车道,2007116日通车。南昌南外环高速公路起点接东外环高速的塔城互通,终点与西外环高速公路相接,长约35.4公里(其中K428+000-k123+660为封闭段,其它为开放段),沥青路面,双向六车道,2017926日通车。

2.2建设地点:南昌市南外环、西外环高速公路所涉区域。

2.3 招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81.7381万元/年。

2.4工期要求:本项目服务时间24个月。

2.5 招标范围:西外环高速(K120-K159+800)与南外环高速(K428+000-k123+660)(含主线路基上、下边坡、中分分隔带、互通区域等)、沿线收费站院内及服务区的绿化设施管养、补种;西外环高速、南外环高速全线的路面保洁、路面日常巡视与路损路赔工作,应急工作(含抗洪抢险、铲冰除雪、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不含事故清障施救)。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及招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施工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或未更换新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仅具有养护资质的除外)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近5年以来(20189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条高速公路的绿化养护项目或保洁项目或养护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且合同中养护里程不低于40公里。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中级(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3.2、技术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中级(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安全生产负责人(1名):有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

3.3.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日前一年(12个月)内任意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6.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6.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3.6.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贤士一路4号矿冶局内小白楼二楼。

4.2 报名时间:2023928日~101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3.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3.2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3.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日前一年(12个月)内任意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4 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209时30分,地点为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456号)负一楼阳光平台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安博(中国)网站》(www.meandtheewed.com/)及新法报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址:  南昌市九龙大道5999号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18938911995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贤士一路4号矿冶局内小白楼二楼

人:章军   联系电话:0791-88332359/13767444818